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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宝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智慧能源项目 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及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其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宝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智慧能源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山东宝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珠光街以北,高新一路以西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125亩,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设厂房4.2万平方米, 新上全自动光储燃荷一体储能生产线2条,购置大型激光切割机、大型折弯机、虚拟负载测试系统、模拟测试系统等设备80台套。采用绿色低碳工艺, 建成后年产绿色低碳智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

6、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4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宝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光亮

联系电话:18053675978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鲍庄社区桃园街89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潍坊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意见和建议。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周边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周国环境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日期

本次公示自2024516日起。

提交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鲍庄社区桃园街8999

联系人:陈光亮18053675978

 

                                                 山东宝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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